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不断健全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根据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的部署,现结合我局实际,提出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的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乱必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强化职能,切实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满意度,为完成我局全年工作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承诺对象 局班子成员。 三、承诺内容 一是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二是市委、市政府“四条禁令”和“十不准”;三是文化行业规范;四是干部任用上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等。 四、实施要求 1、领导重视,组织落实。实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途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在抓好班子成员的承诺基础上,一把手还要作出自己的承诺。局党委书记负总责、纪委书记具体负责承诺的落实;各支部由书记负责,纪检员(支委)具体负责局承诺的落实。 2、联系实际,承诺具体。承诺内容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行业的规范、工作性质来承诺,不准照搬照抄,不准说空话。承诺的重点是市纪委的“十不准”。 3、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机关各处(室)和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要认真参照局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承诺,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作出廉洁自律承诺,并在本单位张贴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廉洁自律承诺书面材料请于3月10日前报局纪委备案。
附:《市文广局2008年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承诺》
中共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员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