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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电视剧不要渲染恐怖、暴力、怪异
日期:2008-03-26 来源:新华网北京 作者:白瀛

   新华网北京3月25日电:广电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2008年3月全国拍摄制作电视剧备案公示的通知。通知提醒各制作单位要避免渲染恐怖、暴力、猎奇、刺激、惊悚、怪异。

   通知说,在对近期报备剧目的审理中,我们注意到,反特剧和谍战剧似乎已成为一段时间以来的创作热点。针对这类题材,总局提醒各制作单位在结构故事时要避免渲染恐怖、暴力、猎奇、刺激、惊悚、怪异,要确立高尚的审美格调、正确的价值取向、积极的主题思想,促进这类题材创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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