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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总署公布虚假新闻举报电话
日期:2007-07-31 来源:新华社 作者:隋笑飞

    针对有关新闻单位违规刊发虚假新闻,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向社会公布虚假新闻举报电话:010-65212787,010-65212824。

  新闻出版总署要求,各新闻单位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基层单位和群众如发现报纸、期刊刊发虚假新闻的问题,可向报刊出版单位直接反映,也可通过中国记者网(http://press.gapp.gov.cn)进行网上举报;还可向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或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举报。

  新闻出版总署重申,新闻报道要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新闻信息来源真实可靠,确保新闻事实准确无误;新闻记者在采访时必须出示新闻记者证,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掌握材料,认真核实情况,听取各方意见,不得凭借猜测想象改变或扭曲新闻事实,杜绝无中生有,胡编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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